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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水企業因虛假產品檢驗報告被通報!北京公布2020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使用管理專項檢查情況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發布2020年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使用管理專項檢查情況。為加強北京市建筑節能與建材使用事中事后監管,督促和指導各區、各工程項目嚴格落實國家和本市相關政策,打擊施工現場使用假冒偽劣建材行為,依據《關于開展2020年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使用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京建發〔2020〕234號)要求,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各區于2020年下半年抽取本市在施新建項目、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開展了建筑節能與建材使用管理專項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建筑節能政策標準執行情況、建材采購信息填報政策執行情況、建材“禁限目錄”執行情況、“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工作導則”實施情況、施工現場“禁止現場攪拌”政策執行情況、散裝預拌砂漿實際使用情況、新型墻體材料使用政策執行情況、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原材料使用、資質和綠色生產管理規程落實情況等。
虛假產品質量證明文件情況表
檢查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開展,抽查范圍覆蓋全市各區,抽取新建項目60個,檢查涉及建筑面積約378.61萬平方米;抽取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18個,檢查涉及建筑面積約117.57萬平方米;抽取預拌混凝土站點10個;現場抽取保溫材料、建筑外窗、防水材料、管材、墻材、水泥、粉煤灰、礦粉、砂石、外加劑等實物樣本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質量檢測。
檢查結果顯示,絕大多數抽查項目參建主體能較好執行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規范;施工現場節能管理、建材進場驗收和使用管理較為規范;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原材料使用、資質和綠色生產管理規程落實總體情況較好;建材實物抽查質量總體可控;節能設計變更、建材質量證明文件核驗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問題,發現問題均已嚴格要求并督促各單位落實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畢。
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
(一)節能設計變更未按要求履行審查手續問題:檢查發現有部分項目設計變更涉及建筑節能效果時,未經原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審查,違反國家標準規定,特別是針對保溫材料的品種變更,未經審查易帶來消防或節能問題。針對建設單位此類違規行為,均已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并依據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動態監管規定對違規企業及人員進行記分處理。
(二)虛假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和實物質量抽檢不合格問題:檢查發現大城縣大廣安家合保溫材料銷售部等4家建材供應企業向本市新建項目提供了5份虛假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廊坊福洛斯建材有限公司等13家建材供應企業向本市新建項目供應的13組建材經檢測判定不合格、廊坊新泰保溫建材有限公司等14家建材供應企業向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供應的16組建材經檢測判定不合格。針對上述建材供應企業存在的違規行為,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京建法〔2007〕722號)給予通報,并移交屬地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同時將相關企業不良行為信息記入建設工程材料供應企業市場行為。
(三)部分混凝土原材料采購可追溯性不符合要求問題:檢查發現部分站點所用原材料存在從經銷商采購,未按規定留存經銷商與生產企業簽訂的合同或授權委托書;原材料型式檢驗報告過期未及時更新的行為。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參建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政策法規和標準規范學習,增強責任意識,嚴格落實國家和本市關于建筑節能與建材使用管理的相關要求,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發生。
(二)凡是采購了上述通報建材供應企業產品的建設工程,各參建單位要強化對相關建材產品的進場驗收、取樣復試和見證檢驗工作。如發現虛假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及質量不合格產品,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確保工程質量。
(三)各建材供應企業要加強質量管理和行為自律,樹立企業誠信,嚴格落實建材供應和信息報送等相關要求。如再次發現上述通報建材供應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根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視為違法行為嚴重,將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參加本市建設工程材料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