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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地下滲漏成為建筑“癌癥”
“建筑地下防水對于建筑安全的重要程度,僅次于建筑結構。”這是一個曾被建筑工程領域奉行多年的信條。然而,我國的建筑地下防水現狀卻不算樂觀。中國建筑防水協會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建筑地下工程滲漏率高達80%。建筑地下防水工程的滲漏,甚至被稱作建筑的“癌癥”。而與建設過程中出現垮塌的建筑事故相比,地下滲漏水對建筑物基礎的侵蝕緩慢且具有隱蔽性,各方對其重視仍顯不足。
日前,一場由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牽頭主辦的“關注地下滲漏提升建筑工程質量”主題座談會在北京舉行。多名專家參加了這次會議,共同為建筑工程安全把關。“地下滲漏這個細節問題,必須引起社會高度重視。”著名工程專家、中國建筑業協會質量分會會長楊嗣信教授直言。
28個城市建筑地下滲漏率57.51%,個別城市達100%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大力開發地下空間,但是建筑卻不同程度地受到地下滲漏的威脅。據統計,我國目前有510億平方米既有建筑,每年新增約20億平方米建筑總量,超過全球年建筑總量50%以上。但遺憾的是,建筑地下的滲漏率卻很高。
今年7月,中國建筑防水協會和北京零點市場調查與分析公司聯合發布了《2013年全國建筑滲漏狀況調查項目報告》抽樣調查,涉及28個城市的地下建筑樣本1777個,其中有1022個出現不同程度滲漏,滲漏率達到了57.51%,個別城市如重慶、無錫等地,地下建筑滲漏率高達100%。
一些施工企業的統計數據,也可以佐證地下滲漏問題的嚴重性。據一家擁有特級資質的大型建筑工程集團公司統計,該公司治理地下空間滲漏水的維修費用占到了總維修費用的50%以上。建筑物的滲水、漏水問題雖然看起來不起眼,卻是建筑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湖北省武漢市中山公園的武展地下通道,在使用近10年時間里滲漏不斷,最后被迫封閉。
自來水管網滲漏是地下滲漏的重要原因之一。全國政協委員、住建部原副部長、中國土木工程學會理事長郭允沖介紹,住建部調查顯示,我國2013年自來水管網滲漏率是15.49%,相較于2001年的15.69%,僅改善了0.2個百分點,牡丹江、延吉、圖們等城市的滲漏率在50%以上,吉林32.14%、遼寧28.17%、黑龍江22.30%、46個城市在30%~40%之間。而在西方發達國家,自來水的管網滲漏率是8%~10%。
地下結構性防水受忽視
我國的建筑防水行業,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初。雖然起步較早,但在發展過程中受到的重視不足,以致行業內魚龍混雜。
中建總工程師、住建部科技委委員毛志兵認為,水是無孔不入,做好建筑物地下防水是一項系統工程,從政策、設計、材料、施工,一直到管理,需要五位一體,缺一個都可能導致漏水。“受外部條件限制,現場施工的質量難以把握,再加上現在的建筑工程設計越來越復雜,設計和施工不當,經常是造成滲漏的根源。”
與建筑防水行業一起發展的,是我國在建設工程項目領域推行的招標投標制度,經過數十年發展,低價中標被認為是業內最易接受的結果。
然而在地下防水工程中,這種選擇模式受到毛志兵的詬病:“在一些工程當中我們挑選的對象都是一些所謂的低價中標者,它的技術先進性和技術合理性相當弱,直接造成了如今防水材料市場的魚龍混雜。”
有專家提出,當前我國大量應用于地下工程防水的“其他防水層”的材料壽命也不過二三十年,與建筑百年大計的預期相差甚遠。而按相關標準,建筑地下防水保修期僅5年。建筑地下防水與建筑壽命不匹配的矛盾突出,直接影響建筑安全。
對此,楊嗣信認為:“做好建筑地下防水,必須回歸建筑地下防水的根本——結構防水。”他介紹,過度依賴“防水材料”已成通病,造成建筑地下結構的許多問題被忽視和遮蔽,而防水結構設計和管理上的缺陷,是任何防水材料都無法彌補的。
我國《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明確表述:“建筑地下防水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結構主體防水,二是細部構造防水。”
“這種表述與屋面防水的表述有非常大的不同。然而,在實際防水工程中,結構防水‘悄然隱身’,附著在結構外面的‘其他防水層’卻喧賓奪主,‘其他防水層’作為建筑地下防水的一個組成部分,并且不是主要部分,卻去解決和肩負建筑地下防水的全局問題,無疑是不現實的。”楊嗣信認為,這一問題亟待重視。
地下滲漏并非不治之癥
針對滲漏是“癌癥”一說,北京龍陽偉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偉給出了不同的意見:“滲漏并非不治之癥。只要我們不把問題隱藏起來,施工過程當中有裂縫、‘麻面’‘狗洞’是能夠解決的。”
全國政協常委、國務院參事李玉光將根本原因歸結于地下工程建設的法律責任不到位。他指出,近年來國家陸續發布了條例,對城鄉規劃領域的開發、使用作出一系列規定,其中并未明確對于地下工程的開發利用,相關主體應如何承擔相應責任。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侯云春呼吁,應建立地下建筑工程滲水建筑工程的終身可追究制。中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原副局長劉平均也建議,在技術創新和提高標準水平的同時,應加強相關立法和管理,提高法律法規的約束性。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賴明則表示,今后應加大工程監管力度,提高監管能力,在加強執法的同時,建立第三方監管辦法。
“工程質量問題多發,既有技術層面因素,同時也有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原因,根源就在于責任心不足。”北京城建科技促進會常務副理事長王建明建議,建立施工工人技術體系,建立產業工人的誠信體制,逐步提升施工質量。
過去10年,我國房地產發展如火如荼,林立的高樓、豪華的別墅,地下工程卻隱藏著諸多問題,以地下工程滲漏為典型代表的工程質量問題日益凸顯。“一些地方開發商有個特點,在建筑工程上重造型、重外表,而不重視內在質量好不好,這種思維直接導致工程中裝修的價錢提得很高,而地下工程費用卻捉襟見肘。”王偉認為,要解決我國地下工程安全問題,首先需要改變的是觀念。
“只有保障工程質量,才能延長工程壽命,才能節約資源。這也是建筑業調結構、轉方式的一個重要抓手。”賴明說。